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新闻
融媒集萃
视·听延吉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专题专栏
融媒直播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媒体报道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机关党建 青年延吉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 正文

谁受伤谁有理?向“医闹”说不!

2024-09-26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金玲慧
  延吉新闻网9月26日讯(记者 金玲慧)延吉市民张某某到医院就诊,因在导诊台没有得到接待而肆意打翻医院物品,其随行人员也与医院安保人员发生口角甚至殴打对方。医院安保人员将三人制服过程中,导致张某某受伤,张某某遂控告对方故意伤害,向公安机关请求立案,无果后将对方诉至延吉市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自身损失。



  经审理认为,张某某在就医过程中未能保持理性,其行为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医院安保人员到现场进行制止属于正常履职行为。又因张某某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安保人员采取了超过必要、合理限度的不当行为造成自身伤害,故法院驳回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从法律上分析,侵权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四者缺一就不能构成侵权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初审:金玲慧
复审:李军广
终审:王春荣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