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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引纠纷 诉前调解化矛盾

2024-08-08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金玲慧
  延吉新闻网讯 (祁妍婷 记者 金玲慧)近日,延吉市司法局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医疗事故纠纷。

  2023年11月3日,石某在A医院进行子宫全切手术,术后第二天医生查房时发现引流管里液体较多,直到11月6日,在主治医生陪同下前往B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办理了入院。经B医院检查发现,石某输尿管在之前的手术中造成损伤并感染,需要再进行一个手术。11月8日,石某在B医院实施腹腔镜下左侧输尿管损伤修补术,术后病情稳定,并于11月22日出院。2024年3月,石某康复后经司法鉴定认定为十级伤残,遂要求A医院赔偿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合计254429.91元。石某因医疗纠纷诉讼索赔难度大、流程繁琐、耗时之长,且在治疗过程中已身心巨创,于是来到延吉市司法局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认真听取了石某的诉求,并第一时间分析病历,整理资料,理清纠纷的焦点和核心问题。在基本掌握有关事实情况后,调解员与A医院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就双方有较大异议的部分费用进行了耐心沟通与协商。最后双方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A医院同意赔偿患者石某13万元整,并承诺收到延吉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后十日内支付,如今后因此次医疗事故再次引起其他疾病,石某可再次申请诉讼。至此,该起因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延吉市司法局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更为灵活高效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不断提升诉前调解质效,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实质化解,将诉源治理的成效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来源:延吉市司法局 
初审:金玲慧
复审:李军广
终审: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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