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公安局查处一名非法张贴小广告人员
延吉新闻网9月7日讯(记者 杨婷婷)9月6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金某某行政拘留六日。
据了解,2021年7月15日10时许,金某某在延吉市建工街某公寓楼道内,以用不干胶粘贴“现金收房”的方式张贴小广告(共计19处)。经延吉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金某某的行为造成了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近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行政拘留六日。
自9月2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部署会议以来,局党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态度,带领全市公安机关“高标准启动、高起点投入、高效能实施”。全局各部门闻令而动,明确目标,战果频传,5天时间,全市公安派出所共抓获135名非法小广告人员,其中行政拘留1人,移交执法局134人,对全市非法小广告活动形成了高压态势。
据了解,2021年7月15日10时许,金某某在延吉市建工街某公寓楼道内,以用不干胶粘贴“现金收房”的方式张贴小广告(共计19处)。经延吉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金某某的行为造成了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近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行政拘留六日。
自9月2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部署会议以来,局党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态度,带领全市公安机关“高标准启动、高起点投入、高效能实施”。全局各部门闻令而动,明确目标,战果频传,5天时间,全市公安派出所共抓获135名非法小广告人员,其中行政拘留1人,移交执法局134人,对全市非法小广告活动形成了高压态势。
【责编 王春荣】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