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节目
微视频
融媒直播
融媒大喇叭
高新技术产业区
空港经济开发区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摄影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外媒报导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机关党建 活力河南 关工委 向阳幼儿园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 正文

延吉市体育场馆已恢复经营!经营指南在这里!

2020-03-12  标签: 来源:延边信息港
  按照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要求,自2020年3月9日起,体育场馆恢复经营。经营指南如下:

  一、健身人员指南

  1、关注“延吉健康e行”公众号,如实填写信息,注册健康码。

  2、应选择公示有疫情防控企业(商户)码(公示商户码表示该馆已备案)的体育场馆进行锻炼健身。

  3、用微信扫描该体育场馆商户码后即可进馆锻炼健身。

  4、疫情并未完全结束,仍需严格防护,进入场馆须戴口罩。

  5、尽量选择消毒卫生健全的场馆进行活动。

  二、经营者指南

  1、体育场馆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疫情防控企业(商户)码。

  2、积极做好场馆内清洁、消毒、通风;认真做好场馆员工排查工作;

  3、做好入店顾客测温工作,体温异常者拒绝入店,监测并控制顾客人员密集度,不得超过容纳人数的50%;

  4、场馆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并积极进行自我清洁工作;

  5、不允许开展青少年培训,不接纳培训机构等在场馆内进行一切活动;

  6、不允许任何协会、俱乐部、民间团体等在场馆内开展人员聚集性活动。

  7、各体育场馆在恢复营业后务必认真遵照执行此指南,如有违反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举报联系电话

  如在健身期间身体异常请及时就医,出现发热状况要及时上报,市民发现场馆内有培训、上课及聚众体育赛事活动,请拨打电话0433-2702208进行投诉举报。


 
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体育局)

2020年3月9日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