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期间简化优化医保经办程序的通知
2020-01-31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各参保单位、参保居民: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尽量避免参保市民外出聚集办理医保业务,按照“非必须、不窗口”原则,结合医保经办工作实际,现对医保经办业务优化简化调整如下:
1.参保单位增减员业务。参保单位可先通过延边州医保网报系统提交申报信息,与医保经办机构电话联系后,再通过、微信向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相关人员增减资料照片,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先行办理,参保单位后续预约医保部门补报相关纸质书面材料。
2.转诊转院及慢特病备案业务。需要转诊转院、门诊慢特病等备案的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医院端办理各项业务,如涉及到经办机构或跨县域业务办理,由医院端通过微信照片等方式传递图片信息,各县市经办机构先行办理,如必须的纸质材料可后续预约补报,阻断参保人员聚集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3.异地医疗费报销业务。基本医疗保险跨年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延期,2019年医疗费用最后申报期限延期3个月至2020年6月30日。
4.生育保险待遇申报业务。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减少个人办理环节,参保单位利用、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集中办理,通过与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报送生育待遇申报表电子版,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办理,后续预约补报相关纸质材料。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尽量避免参保市民外出聚集办理医保业务,按照“非必须、不窗口”原则,结合医保经办工作实际,现对医保经办业务优化简化调整如下:
1.参保单位增减员业务。参保单位可先通过延边州医保网报系统提交申报信息,与医保经办机构电话联系后,再通过、微信向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相关人员增减资料照片,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先行办理,参保单位后续预约医保部门补报相关纸质书面材料。
2.转诊转院及慢特病备案业务。需要转诊转院、门诊慢特病等备案的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医院端办理各项业务,如涉及到经办机构或跨县域业务办理,由医院端通过微信照片等方式传递图片信息,各县市经办机构先行办理,如必须的纸质材料可后续预约补报,阻断参保人员聚集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3.异地医疗费报销业务。基本医疗保险跨年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延期,2019年医疗费用最后申报期限延期3个月至2020年6月30日。
4.生育保险待遇申报业务。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减少个人办理环节,参保单位利用、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集中办理,通过与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报送生育待遇申报表电子版,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办理,后续预约补报相关纸质材料。
延边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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