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延吉新闻网12月10日讯(记者 翟宇佳)12月10日,延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州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改革事项。州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洪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李军广 摄
洪庆讲话 李军广 摄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第六次会议和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延吉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讨论稿)》《延吉市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50条意见(讨论稿)》《延吉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延吉市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听取了《延吉市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洪庆指出,要深刻把握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逐项梳理评估改革任务完成、改革试点推进、改革目标实现情况,继续谋划推出一批具有延吉特色、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改革事项,切实让各项改革举措促进延吉高质量发展。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李军广 摄
洪庆讲话 李军广 摄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第六次会议和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延吉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讨论稿)》《延吉市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50条意见(讨论稿)》《延吉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延吉市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听取了《延吉市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洪庆指出,要深刻把握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逐项梳理评估改革任务完成、改革试点推进、改革目标实现情况,继续谋划推出一批具有延吉特色、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改革事项,切实让各项改革举措促进延吉高质量发展。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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