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节目
微视频
融媒直播
融媒大喇叭
高新技术产业区
空港经济开发区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摄影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外媒报导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机关党建 活力河南 关工委 向阳幼儿园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 正文

即日起 延吉市骑摩托车驶入光明街将被处罚

2019-07-03  标签: 来源:延边新闻网
  7月2日,记者从延吉市交警大队了解到,为加强延吉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交警部门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在延吉市光明街南北两端路口设置了摩托车禁行标志,即日起,严禁摩托车驶入该区域。


 
  据了解,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交警部门早已在光明街与友谊路交会路口、光明街与爱丹路交会路口设置了摩托车的禁行标志,但实际管理中,并没有硬性要求。随着私家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再加上光明街的车流量大,经常发生堵车情况,摩托车在行驶中,经常随意变道,引发刮碰事故,加剧堵车。

  在延吉市光明街与友谊路交会处路口,记者看到由友谊路由东向北进入光明街、参花街由西向北驶入光明街、延吉大桥由南向北驶入光明街的几处路口,都已经更新、增补了摩托车禁行标志,严禁摩托车驶入光明街路段。

  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赵永义说:“光明街为市政府通告中提出的摩托车禁行路段,为了更好地加强这个路段的管理,辖区交警将对这个路段进行管控,对驶入光明街的摩托车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责编 王春荣】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