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延吉新闻网6月13日讯(记者 付杨)6月13日,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管理,有效规范执业药师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执法人员检查相关证件 付杨 摄
药店内公示栏 付杨 摄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多家零售单位药店及连锁店内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执业药师注册及在职在岗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自今年3月份起,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 “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截至4月底,共签订《执业药师在岗承诺书》430份,收到《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情况自查表》430份。同时,督促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将《执业药师在岗承诺书》张贴于营业室内显著位置。
执法人员检查药品 付杨 摄
执法人员检查相关证件 付杨 摄
自查期间,6家企业主动变更执业药师。在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人员变更初审等工作中,该局对执业药师证书原件的真伪及执业药师的注册情况进行严格查实,并认真核实执业药师的社保关系,对于户籍在外地的执业药师,通过协查函或实地核查的方式核实社保关系,从源头上减少执业药师挂证的情况。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该局加大力度规范执业药师行为,要求执业药师必须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工号牌。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必须将“执业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标牌放置在显要位置,以利群众监督。
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科长具海男表示,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18家,立案3件,结案3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驻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和药学服务行为,消除用药隐患,确保公众安全用药。
【责编 李军广】
执法人员检查相关证件 付杨 摄
药店内公示栏 付杨 摄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自今年3月份起,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 “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截至4月底,共签订《执业药师在岗承诺书》430份,收到《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情况自查表》430份。同时,督促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将《执业药师在岗承诺书》张贴于营业室内显著位置。
执法人员检查药品 付杨 摄
执法人员检查相关证件 付杨 摄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该局加大力度规范执业药师行为,要求执业药师必须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工号牌。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必须将“执业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标牌放置在显要位置,以利群众监督。
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科长具海男表示,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18家,立案3件,结案3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驻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和药学服务行为,消除用药隐患,确保公众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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