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违法大曝光7月第四期
自7月1日全省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延吉分局提升勤务等级,延长有警时间,严肃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高速停车、倒车、逆行等重点违法行为。
小编也将对整治期间查出的违法行为进行高密度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遵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6分。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罚款200,驾驶证记3分。
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罚款2000元。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罚款2000元。
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超过20%的,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
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
【责编 王春荣】
小编也将对整治期间查出的违法行为进行高密度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遵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6分。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罚款200,驾驶证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罚款2000元。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罚款2000元。
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超过20%的,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
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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