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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租金不腾房 延吉法院人性化执行化纠纷

2017-11-20  标签:延吉 租金 纠纷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11月20日讯(记者 季芳旭)近日,经过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一起本应强制执行的案件变为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将判决中关于腾出租赁厂房的内容顺利执行。

  据了解,延边某化妆品公司因生产需要,于2010年与延吉市某开发建设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开发建设公司按合同约定将厂房交付给化妆品公司使用,但该化妆品公司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厂房租赁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管理费等费用。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开发建设公司将化妆品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2016年12月,延吉法院作出判决,化妆品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腾出所租赁厂房,并支付租赁费及相关费用6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化妆品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开发建设公司于2017年4月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向化妆品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限期迁出所租赁厂房。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现在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否则企业难以正常经营。考虑到该企业的实际困难,开发建设公司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但经过几个月后,化妆品公司仍然迟迟未履行义务,开发建设公司向法院请求对此案予以强制执行。

  在开发建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员向化妆品公司相关负责人讲明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要求该公司主动履行义务。同时,也将该公司的一些实际困难及请求向开发建设公司讲明,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促成双方互相理解,并希望双方能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积极支持配合。

  最终,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对厂房内的物品予以登记,对机器设备进行了扣押,当场将厂房交付给开发建设公司,使判决中关于腾出租赁厂房的内容执行完毕。对于租赁费用,法院则按相关程序进行评估、拍卖后偿还执行款。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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