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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未到另租他人 房东房客各执一词引发纠纷

2017-02-16  标签:房客 房东 纠纷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李延玮
  延吉新闻网2月16日讯(实习记者 李延玮)2月3日,延吉市进学司法所受理并成功的解决了一起因房屋租赁引起的纠纷,令双方当事人十分满意。

  据了解,原来房东崔先生将东市场附近的房屋出租给了张女士,租期一年。租期未到,张女士就买好新房提前搬走了,崔先生退还押金500元后将房屋再次出租。当张女士得知此事后,认为房屋在自己的租期内,出租房屋所得利润应该归自己所有,于是找到房东崔先生理论,崔先生认为房费可以退,但不能任凭张女士说多少就多少。双方各执一词,谁都无法说服对方,最终产生纠纷,寻求进学司法所的帮助。

  司法所调解人员了解到事件的来龙去脉后,马上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体会到对方难处并表示理解,最终,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各退让一步,崔先生退还张女士250元租赁费,双方对此结果满意。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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