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女子死亡 家属获赔38万元
10月10日,延吉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发生在302国道老烟集乡政府附近的交通事故,一辆小型面包车将一名过路女子撞倒,致其死亡。经交警部门调查分析,在此次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苑某负主要责任,死者寇某负次要责任,死者家属获得38万元赔偿。
8月26日19时许,苑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沿302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老烟集乡政府前处时,将在该地点由西向东步行横过道路的行人寇某撞倒。寇某因伤势过重,于9月2日晚身亡。“经过调查分析,我们最终确定苑某在驾驶机动车时没有确保安全驾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寇某在横过道路时没有事先进行瞭望,没有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是导致事故的次要原因。”办案交警说。
经延吉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肇事方和死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家属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计38万元,其中现金13万元,其余赔偿金由苑某在延吉市的一处估价为25万元的房产充抵。
交警提示:驾驶人在夜间行驶时要时刻集中精神,留心路况变化。行人在通过道路时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如果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应在通行前对道路进行瞭望,在确定没有危险时再通过。
8月26日19时许,苑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沿302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老烟集乡政府前处时,将在该地点由西向东步行横过道路的行人寇某撞倒。寇某因伤势过重,于9月2日晚身亡。“经过调查分析,我们最终确定苑某在驾驶机动车时没有确保安全驾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寇某在横过道路时没有事先进行瞭望,没有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是导致事故的次要原因。”办案交警说。
经延吉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肇事方和死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家属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计38万元,其中现金13万元,其余赔偿金由苑某在延吉市的一处估价为25万元的房产充抵。
交警提示:驾驶人在夜间行驶时要时刻集中精神,留心路况变化。行人在通过道路时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如果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应在通行前对道路进行瞭望,在确定没有危险时再通过。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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