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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频频涨价 引发矛盾纠纷

2016-05-27  标签:房屋租赁 纠纷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徐达
    延吉新闻网5月27日讯(实习记者 徐达)近日,延吉市建工司法所接到一个电话,来电话的是一位姓赵的女士,赵女士称自己2011年5月份在延吉市租了一处门市并签了为期5年合同,可期间租金不时涨价,令她很恼火。

    据了解,2011年赵女士以年租金18000元的价格租了延吉市一处二楼门市,投资了十几万开始经营起了旅行社,并签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可第三年,房主把一楼和二楼整体转租给了张女士,同时张女士声明可以继续转租给赵女士,但是要求涨价,以每年20000元的租金租给赵女士,由于赵女士已经投资了十几万,也不能轻易搬迁,就同意了张女士提出的涨价。

    今年5月份,五年合同到期,张女士又提出租金要涨到一年三万,否则就不租给赵女士了,赵女士非常气愤,觉得涨价幅度太大了,因此与张女士理论。张女士认为合同期到了,她有权涨价。赵女士声称如果张女士执意涨价,那我就毁掉之前的装修,不再租住这处门市。

    经过沟通,5月23日建工司法所的调解员把双方当事人带到建工司法所的矛盾纠纷调解室,进行耐心劝解,并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第二百九十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为依据进行调解,指出张女士在原合同期间,出租人是不得擅自涨价的,在对双方当事人作出耐心的调解后,最终双方以第一年两万五的价格,第二年第三年两万六的价格重新签订租房合同,为期三年,并在建工司法所当场签订租房合同,并于当天履行完毕。


【责编 魏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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