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遭谩骂扇耳光 一家三口被刑拘
延吉新闻网5月9日讯(记者 王栋)近日,延吉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处理一起治安案件时,遭到当事人张某星一家三口的无端谩骂和殴打,最终张某星一家三口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5月6日20时30分许,延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称在延吉市进学街桔子酒店后侧的居民小区内有人打架。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四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带领协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张某星及妻子夏某萍和女儿张某某晚上酒后回家时,发现有人在其家仓房附近烧纸,便上前与烧纸人打了起来。
民警了解到情况后,让双方到派出所解决,却遭到张某星一家三人的无端谩骂。夏某萍上前殴打民警一记耳光,张某星见状后又上前打了民警一拳;协警上前劝阻时被张某星的女儿张某某咬伤手部。
事情发生后,延吉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和治安大队及时对事情进行调查处理。以上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张某星、夏某萍、张某某三人予以刑事拘留。
5月6日20时30分许,延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称在延吉市进学街桔子酒店后侧的居民小区内有人打架。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四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带领协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张某星及妻子夏某萍和女儿张某某晚上酒后回家时,发现有人在其家仓房附近烧纸,便上前与烧纸人打了起来。
民警了解到情况后,让双方到派出所解决,却遭到张某星一家三人的无端谩骂。夏某萍上前殴打民警一记耳光,张某星见状后又上前打了民警一拳;协警上前劝阻时被张某星的女儿张某某咬伤手部。
事情发生后,延吉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和治安大队及时对事情进行调查处理。以上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张某星、夏某萍、张某某三人予以刑事拘留。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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