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元购得霉变明太鱼 获得厂家赔偿千元
“五一”假期,也是消费旺季,延吉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购特消费要擦亮双眼。
近日,延吉市民邵女士在超市花费3.5元钱购买了一袋辣明太鱼条,当她打开包装准备食用时,却发现明太鱼条上竟然长毛发霉了。邵女士赶紧查看包装上的保质期,她发现这袋明太鱼并没有过期。明太鱼既然在保质期内怎么会出现发霉长毛的现象呢?邵女士来到延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经消协调查,邵女士所说属实,明太鱼生产企业负责人也承认可能因明太鱼水分较大,出现了在保质期内变质的情况。延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许真表示,通过调查后发现,商品的加工过程不够完善,流通过程中没做好妥善保管,所以导致保质期限内食品严重发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作为生产厂家,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应该得到1000元的赔偿。
据了解,在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偿。经调解,明太鱼生产厂家赔偿邵女士1000元。
近日,延吉市民邵女士在超市花费3.5元钱购买了一袋辣明太鱼条,当她打开包装准备食用时,却发现明太鱼条上竟然长毛发霉了。邵女士赶紧查看包装上的保质期,她发现这袋明太鱼并没有过期。明太鱼既然在保质期内怎么会出现发霉长毛的现象呢?邵女士来到延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经消协调查,邵女士所说属实,明太鱼生产企业负责人也承认可能因明太鱼水分较大,出现了在保质期内变质的情况。延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许真表示,通过调查后发现,商品的加工过程不够完善,流通过程中没做好妥善保管,所以导致保质期限内食品严重发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作为生产厂家,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应该得到1000元的赔偿。
据了解,在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偿。经调解,明太鱼生产厂家赔偿邵女士1000元。
【责编 王春荣】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