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节目
微视频
融媒直播
融媒大喇叭
高新技术产业区
空港经济开发区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摄影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外媒报导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机关党建 活力河南 关工委 向阳幼儿园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 正文

延吉提高残疾学生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助学金标准

2015-12-02  标签:延吉 助学金 残疾人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荆晶
    延吉新闻网12月2日讯(记者 荆晶) 近日,记者从延吉市残联获悉,残疾学生及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助学金标准有所提高,符合条件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残疾学生每人每年可领取5000元助学金。

    据悉,从2015年起,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由往年的一次性学费资助,变为每人每年可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5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的标准领取学费资助。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仍予以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每人3000元、专科每人2000元、中专每人1000元,分别提高到5000元、3000元、2000元。 

    申请人需属吉林省户籍,并填写《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申请表》。残疾学生需持本人家庭《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入学通知书;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需持本人家庭《户口簿》、入学通知书、父亲或母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吉林省城市居民低保证》或《吉林省农村居民低保证》、低保金领取存折到所在社区提交申请。

    近年来,市残联把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的资金纳入政府预算,2015年,共资助残疾学生22名,资助贫困残疾人子女97名,金额共计19.4万元。


【责编 王春荣】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