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提高残疾学生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助学金标准
延吉新闻网12月2日讯(记者 荆晶) 近日,记者从延吉市残联获悉,残疾学生及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助学金标准有所提高,符合条件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残疾学生每人每年可领取5000元助学金。
据悉,从2015年起,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由往年的一次性学费资助,变为每人每年可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5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的标准领取学费资助。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仍予以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每人3000元、专科每人2000元、中专每人1000元,分别提高到5000元、3000元、2000元。
申请人需属吉林省户籍,并填写《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申请表》。残疾学生需持本人家庭《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入学通知书;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需持本人家庭《户口簿》、入学通知书、父亲或母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吉林省城市居民低保证》或《吉林省农村居民低保证》、低保金领取存折到所在社区提交申请。
近年来,市残联把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的资金纳入政府预算,2015年,共资助残疾学生22名,资助贫困残疾人子女97名,金额共计19.4万元。
据悉,从2015年起,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由往年的一次性学费资助,变为每人每年可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5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的标准领取学费资助。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仍予以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每人3000元、专科每人2000元、中专每人1000元,分别提高到5000元、3000元、2000元。
申请人需属吉林省户籍,并填写《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申请表》。残疾学生需持本人家庭《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入学通知书;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需持本人家庭《户口簿》、入学通知书、父亲或母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吉林省城市居民低保证》或《吉林省农村居民低保证》、低保金领取存折到所在社区提交申请。
近年来,市残联把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的资金纳入政府预算,2015年,共资助残疾学生22名,资助贫困残疾人子女97名,金额共计19.4万元。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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