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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养狗咬伤女童 赔了医疗费又赔精神伤害费

2015-11-03  标签:伤害费 女童 精神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王蔚
    延吉新闻网11月3日讯(实习记者 王蔚)日前,延吉市司法局建工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幼童被狗咬伤的赔偿纠纷。

    李某家住建工街道长生社区财泉小区。10月29日下午,李某年幼的女儿在家门前玩耍时,突然被邻居陈某所养的狗咬伤。李某将女儿紧急送往医院。经过注射狂犬疫苗及长时间护理治疗,李某的女儿现在已无大碍,但胳膊上却留下一道约2厘米长的伤疤。李某就此事多次找邻居陈某协商赔偿事宜,均无结果。无奈,李某只好找到建工司法所,希望工作人员能够帮忙解决。

    建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与陈某取得联系,陈某同意与李某当面协商。李某夫妇认为陈某的狗没有圈养,小孩被狗咬伤,不仅身体受到伤害,精神上也受到极度惊吓,所以要求陈某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及伤疤美容治疗等费用共计3000元。陈某认为对方赔偿要求不合理,虽然自己有过错,但并不是故意的,而且李某夫妇在照管孩子上也存在疏忽,所以费用自己只能承担一半。

    建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向陈某普及了《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法律条文。最后在建工司法所工作人员地耐心劝解下,双方决定各让一步,由陈某一次性赔偿李某女儿各项费用共计2000元。此次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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