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供暖:市民最关注的三个问题
冬季供热是市民最关注的民生问题,在长达6个月的采暖期间,室温好不好影响着居民生活质量,关系着百姓的幸福指数。针对采暖期内居民关注的种种热点,记者采访了州住建局城市建设处、延吉市供热办及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一:如果供热不好,居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州住建局城市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双方对测温结果有争议的,有权要求当地的供热用热管理机构进行复测,经测温确实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按不达标的天数进行退费。根据《延边州城市供热退还热费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供热企业须给予退费的条件包括:供热企业晚供、提前停供、供热天数不足当地政府规定天数的;室外热网破损事故、工况运行不合理造成停供或热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标准温度的;其他因供热企业责任造成热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标准温度的,供热企业须给予退费。供热企业不予办理退费的条件包括:房屋围护结构达不到采暖保温标准的;用户室内装修影响供热效果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采暖设施的;其他因热用户责任导致室内温度低于标准温度的。
关注二:已经取消滞纳金,逾期缴费为何还收费用
延吉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供热企业不得收取滞纳金,居民所指的应该是违约金。
没有签订合同为什么还有违约金?吉林华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金哲洙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也就是说,虽然供用热双方没有签字,但也存在合同关系,供热方履行了供热义务,居民接受了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
州住建局城建处负责人表示,供热企业应与每个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内容包括供热时间、供热参数、收费标准、交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管理界限、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合同不论对供热企业,还是对广大消费者,都是一件好事,为双方依法维权、促使供热市场良性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记者还了解到,虽然现在逾期缴费需要缴纳违约金,但实际上市民晚几天缴费,企业也没有收取违约金,只有针对长期陈欠供热费的用户才会索要违约金。
关注三:空房如何报停
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需要办理报停的用户,首先要了解自家供暖系统,分户分环控制的要在每年的10月20日之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报停手续,上供下回或其他户内控制的老式供热系统要在10月1日之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报停手续。办理间歇性报停的房屋,停止用热期限为一个采暖期,用户须每年在规定办理报停的期限内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过期视为自动用热。如果报停期间,用户想重新用热,需要补齐当年的全部热费才可开启用热。位于一楼、顶楼、山墙位置的房屋可能会因墙体保温差或供热系统处于整栋楼的末端,导致供热效果不佳。所以一楼、顶楼、山墙的间歇性报停用户在办理报停手续后,第二年如果一楼和顶楼的左右邻居、山墙的上下邻居未提出异议(以供热单位的测温记录或退费凭证为准)供热单位应给予办理报停手续。如果提出异议,报停用户需征得提出异议邻居的签字确认后,才可以办理报停手续。
为什么空房报停要收基础热费?州住建局城建处负责人表示,之所以有基础热费,来自于供暖行业的特殊性。因为热具有传导性,所以在供热中出现用热户的热量向报停户传递的现象。如果一栋楼报停的住户过多,会极大影响其他用热户的室内温度,企业为了保证供热质量也将消耗更多能源。报停用户不能因实现自己的正当权利而影响其他用热户享受热的权利,所以应作出相应的补偿。现在国家也在鼓励居民家中安装计热表,但目前相关的技术还不成熟。本报记者 张爱丽
【本网责编 王春荣】
关注一:如果供热不好,居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州住建局城市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双方对测温结果有争议的,有权要求当地的供热用热管理机构进行复测,经测温确实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按不达标的天数进行退费。根据《延边州城市供热退还热费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供热企业须给予退费的条件包括:供热企业晚供、提前停供、供热天数不足当地政府规定天数的;室外热网破损事故、工况运行不合理造成停供或热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标准温度的;其他因供热企业责任造成热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标准温度的,供热企业须给予退费。供热企业不予办理退费的条件包括:房屋围护结构达不到采暖保温标准的;用户室内装修影响供热效果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采暖设施的;其他因热用户责任导致室内温度低于标准温度的。
关注二:已经取消滞纳金,逾期缴费为何还收费用
延吉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供热企业不得收取滞纳金,居民所指的应该是违约金。
没有签订合同为什么还有违约金?吉林华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金哲洙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也就是说,虽然供用热双方没有签字,但也存在合同关系,供热方履行了供热义务,居民接受了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
州住建局城建处负责人表示,供热企业应与每个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内容包括供热时间、供热参数、收费标准、交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管理界限、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合同不论对供热企业,还是对广大消费者,都是一件好事,为双方依法维权、促使供热市场良性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记者还了解到,虽然现在逾期缴费需要缴纳违约金,但实际上市民晚几天缴费,企业也没有收取违约金,只有针对长期陈欠供热费的用户才会索要违约金。
关注三:空房如何报停
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需要办理报停的用户,首先要了解自家供暖系统,分户分环控制的要在每年的10月20日之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报停手续,上供下回或其他户内控制的老式供热系统要在10月1日之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报停手续。办理间歇性报停的房屋,停止用热期限为一个采暖期,用户须每年在规定办理报停的期限内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过期视为自动用热。如果报停期间,用户想重新用热,需要补齐当年的全部热费才可开启用热。位于一楼、顶楼、山墙位置的房屋可能会因墙体保温差或供热系统处于整栋楼的末端,导致供热效果不佳。所以一楼、顶楼、山墙的间歇性报停用户在办理报停手续后,第二年如果一楼和顶楼的左右邻居、山墙的上下邻居未提出异议(以供热单位的测温记录或退费凭证为准)供热单位应给予办理报停手续。如果提出异议,报停用户需征得提出异议邻居的签字确认后,才可以办理报停手续。
为什么空房报停要收基础热费?州住建局城建处负责人表示,之所以有基础热费,来自于供暖行业的特殊性。因为热具有传导性,所以在供热中出现用热户的热量向报停户传递的现象。如果一栋楼报停的住户过多,会极大影响其他用热户的室内温度,企业为了保证供热质量也将消耗更多能源。报停用户不能因实现自己的正当权利而影响其他用热户享受热的权利,所以应作出相应的补偿。现在国家也在鼓励居民家中安装计热表,但目前相关的技术还不成熟。本报记者 张爱丽
【本网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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