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一警车撞死路人 警方发通报称绝不推卸责任
延吉新闻网9月2日讯(记者 杨东山)近日,延吉警察开警车撞死行人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广为传播,成为大家关注焦点。延吉市公安局特别以微信、微博方式发出通报,公开介绍案件过程,表明其绝不推卸责任,愿意接受监督的态度。
记者从延吉市公安局了解到,7月21日19时45分许,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协勤人员何某驾驶警车在梨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纽斯练歌厅前时,将一名在该地点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行人金某撞倒,后金某经抢救无效于7月22日凌晨死亡。涉事协警何某今年只有19岁,当时他正开着警车巡逻,事故发生在他正常执法过程中,无酒驾情况。但由于当时车子行驶有一定速度,加上受害人横过马路,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开展了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由于此案涉及该局协警人员,为了能公正地处理这起交通事故,市公安局向上级机关提出回避申请,延边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将此事故交由龙井市公安局处理。同时,该局党委专门指派一名局领导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已经向死者家属表明“尊重事故处理机关的调查结果,绝不推卸我局应该承担的任何责任”。
市公安局官方表示,此起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网络和微信上流传一些关于事故不实的信息和谣言,请广大群众切勿轻信这些谣言。相关办案部门会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公正的处理此起交通事故。
【责编 王春荣】
记者从延吉市公安局了解到,7月21日19时45分许,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协勤人员何某驾驶警车在梨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纽斯练歌厅前时,将一名在该地点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行人金某撞倒,后金某经抢救无效于7月22日凌晨死亡。涉事协警何某今年只有19岁,当时他正开着警车巡逻,事故发生在他正常执法过程中,无酒驾情况。但由于当时车子行驶有一定速度,加上受害人横过马路,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开展了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由于此案涉及该局协警人员,为了能公正地处理这起交通事故,市公安局向上级机关提出回避申请,延边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将此事故交由龙井市公安局处理。同时,该局党委专门指派一名局领导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已经向死者家属表明“尊重事故处理机关的调查结果,绝不推卸我局应该承担的任何责任”。
市公安局官方表示,此起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网络和微信上流传一些关于事故不实的信息和谣言,请广大群众切勿轻信这些谣言。相关办案部门会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公正的处理此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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