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不孝 七旬老太诉至法院解除收养关系
延吉新闻网7月28日讯(记者 季芳旭)近日,年过七旬的王老太来到延吉市法律援助中心,称自己的养子20多年来对其不闻不问,让她心寒。
王老太称,自己一直靠退休金生活,本以为年老后可以得到养子的悉心照顾,老伴去世后的20余年间,养子李某对其不闻不问。
几年前,王老太患上了大脑前交通动脉瘤、高血压病2级和极高危组、脑出血。患病住院的前前后后,李某从未看望过王老太。面对养子的无情,无助的王老太希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受理此案后,通过权衡利弊,建议王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与养子李某之间收养关系。
律师认为,收养时虽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但双方一直以母子之称共同生活多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双方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由于王老太与李某之间缺乏相互沟通,李某多年来一直未尽赡养父母义务,再维持收养关系对双方均不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仍然辩称自己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在母亲生病住院多次看望并承担了部分医药费。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应当成立,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最终,在证据和法律面前,延吉市人民法院支持王老太的诉讼请求,解除其与被告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责编 王春荣】
王老太称,自己一直靠退休金生活,本以为年老后可以得到养子的悉心照顾,老伴去世后的20余年间,养子李某对其不闻不问。
几年前,王老太患上了大脑前交通动脉瘤、高血压病2级和极高危组、脑出血。患病住院的前前后后,李某从未看望过王老太。面对养子的无情,无助的王老太希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受理此案后,通过权衡利弊,建议王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与养子李某之间收养关系。
律师认为,收养时虽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但双方一直以母子之称共同生活多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双方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由于王老太与李某之间缺乏相互沟通,李某多年来一直未尽赡养父母义务,再维持收养关系对双方均不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仍然辩称自己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在母亲生病住院多次看望并承担了部分医药费。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应当成立,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最终,在证据和法律面前,延吉市人民法院支持王老太的诉讼请求,解除其与被告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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