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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价与结账价不符 超市赔偿200元

2015-07-28  标签:超市 标签  来源:延边新闻网  作者:于倩倩
  “买湿巾,标签价为1元/袋,但实际结账价格却为2.2元/袋。”7月27日,延吉市民乔先生拨打本网民生热线电话2900113反映,他在一家大型超市购物时,遇到标签价与结账价不符的情况。

    结账数额与标价不符

    7月25日,乔先生在延边大学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购买物品时,想给自家宠物狗买些湿巾,当他走进湿巾区时,发现名为“冰优通用湿巾”的特价为1元/袋,乔先生觉得很实惠就买了15个。谁知回到家后发现,购物小票上该湿巾实收价格为2.2元/袋,总价值为33元,让乔先生非常恼火。

  当日14时许,乔先生再次回到该超市向收银员讨要说法。收银员告诉乔先生,是工作人员粗心大意,未及时更换商品标价牌造成的失误,当日上午也曾有一位顾客购买了这款商品引起了误会,看见乔先生也购买了这款产品时,收银员还想着提醒乔先生,但是忙着收款就忘了。“为什么上午就发现了错误,下午这特价标签还没有撤下去?”他觉得超市有误导市民消费的嫌疑。

    多位市民遇到类似情况

    “类似这种情况我之前就经历过一次。”张女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在超市购物,标价为39元的一款内衣,结账时却收了49元。超市负责人告诉她是特价标签贴错了,那次她没有追究超市的责任,退货物了事。采访中,不少消费者表示,此类事件他们经常遇到,本来是图便宜选购,最后却并未享受到优惠。

    延吉市消费者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经常接到这样的投诉,上个星期,就有3位消费者投诉。经过他们到现场核实,发现是超市工作人员的失误,并不是欺诈误导消费。

    消费者可获得相应赔偿

    记者联系了该家大型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超市不以此欺骗消费者,超市商品的种类实在是太多,临时调价时或者促销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偶尔会出现纰漏,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超市深表歉意。超市一直都在尽量控制避免出错,也请消费者监督。

    7月27日,记者联系到延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许真。“出现这样的情况,商家应该对消费者作出相应赔偿。”许真说,不管是大型超市还是小型超市,只要是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物价法规定明码标价。这种情况应该予以消费者三倍赔偿,如赔偿金额不满500元的,按最低500元赔偿。当日上午,经过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发现是超市工作人员失误所致,经过调解,该超市向乔先生道歉并给予200元赔偿。许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坚持按标签付款,同时可拨打延边州价格监督局的举报电话“12358”投诉。

    在生活中, 大家经常会发生类似“低标高结”的情况,如果你也遇过同样情况,可拨打本风民生热线2900113,或通过本网微信平台“延边新闻”留言。


【本网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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