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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扶养权起分歧 父母各尽其责解矛盾

2015-07-20  标签:分歧 父母 孩子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7月20日讯(记者 季芳旭)近日,家住建工街道木材小区的金女士来到延吉市司法局建工司法所,求助关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

  原来,金女士的弟弟与张女士2年前离婚,育有一女,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父亲。但不久后,金女士的弟弟患上了抑郁症,犯病时打人而且不能自控,根本照顾不了孩子,金女士便主动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2年间,金女士从没向孩子的母亲要过扶养费,如今弟弟病情加重,又没有固定经济来源,金女士担心自己以后年龄大了没能力照顾孩子,提出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母亲,母亲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然后自己会继续帮助照顾孩子。

  然而,工作人员与孩子的母亲张女士取得联系后,张女士表示,自己离婚后又组建了新家庭,而且刚生完孩子,由于孩子小,没法出去工作,完全是靠丈夫打零工赚钱养家,生活上的确不宽裕,日后还有可能去韩国打工赚钱,到时候也不可能照顾与前夫的孩子,关于抚养权问题,认为没有必要变更,孩子还是希望由父亲一方抚养,自己会尽到抚养责任。但由于目前经济状况所限,可能达不到金女士要求。

  在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后,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调解,张女士重新组建家庭不容易,又没有生活来源。金女士既要照顾弟弟又要照顾侄女也不容易,希望双方能够互相理解。双方最后达成协议,孩子抚养权不变更,由孩子的姑姑金女士继续照顾,张女士在出国前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出国以后赚到钱,会根据自己经济情况酌情增加。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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