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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工人中途被解雇 求助司法要回应得报酬

2015-07-17  标签:报酬 司法 工人  来源:延吉新闻网
    延吉新闻网7月17日讯(记者 季芳旭)7月15日,延吉市司法局三道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4名劳动者的劳资纠纷案件。

    今年5月,李某雇用梁某等4人上山清林,约定工资是每人每天100元钱,工作15天。但工作了几天后,由于其中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让李某很是烦恼和气愤,同时梁某工作了5天后,因腿痛也不能继续干活,导致清林工作受到延误。在最后结算工资时,双方产生了纠纷。

    三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了原委后,分别和双方当事人核实了情况,据承包人李某反映,因为他们不认真工作,不能在规定工期内完成任务,为了减少经济损失,所以没到规定工期时便已辞退了梁某等4人。而且,前几天,梁某在打电话要工资时,还对李某进行辱骂,所以李某才打算推迟给他们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作人员认为,都是乡里乡亲,有事都要相互理解和包容,承包人李某也有难处,按时交不了工,林场也不会把钱款给他。梁某他们为了生活出力打工也不容易,本着互让互利的态度为双方多考虑一下。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梁某打电话骂人的行为也进行了批评教育。

    最终,经过耐心劝导,梁某主动向李某道歉,觉得自己不应打电话骂人。李某也当即表示,拖欠4人的共计1170元工资会马上支付。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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