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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退房起纠纷 依据合同解矛盾

2015-07-13  标签:纠纷 合同 房起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7月13日讯(记者 季芳旭) 近日,王女士来到延吉市司法局建工街道司法所,称自己租期没到房主就让其搬家,请求工作人员帮助其调解退房引起的纠纷。

  原来,早在今年2月,王女士与房东全先生签订了一年的房屋出租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王女士要一次性支付一年的租金,可实际上王女士只是预付了6个月的房费,另一半定于7月4日支付。如今,到了付钱的日子,王女士却说6个月租期满了就搬家,而且不想再追加后6个月的房费,引起房主全先生的不满。于是,全先生按照合同,要求王女士要么马上付钱,要么立刻搬家。而王女士却以6个月租期还剩1个月为由,拒不搬家,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司法调解员在查看了二人当时签订的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后认为,根据合同,王女士属于违约行为,本应赔偿全先生相应的损失,但全先生没有索要损失,只是要求王女士搬家,其行为也不为过。在司法调解员对王女士进行说服教育让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王女士表示同意搬家。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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