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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归谁所有 捋清事实公平分割

2015-06-10  标签:事实 房产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6月10日讯(记者 季芳旭)近日,建工街道居民金先生来到延吉市司法局建工司法所求助,称自己与妻子正在闹离婚,但父母在婚前为自己买的婚房在财产分割上遇到了麻烦。

    当事人金先生介绍,父母在其婚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做为他的婚房,并交了20万元首付款,当时由于一些原因,房屋产权登记在了妻子名下,婚后的房屋贷款也一直由金先生的父母在偿还。时至今日,贷款已还了近20万元仍未还清,金先生与妻子却闹起离婚。

    金先生表示,女方谎称银行贷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要求夫妻二人平分还贷的钱。金先生一家很是伤心和无奈,因为买房时女方没有出钱,现在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夫妻俩就要离婚,如果继续还款的话,担心女方分到的就越多,如果不还款,又怕在银行信用方面会出现问题。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专业律师,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为个人财产,金先生只要出具缴纳首付款证明以及还贷转账证明,女方主张的权利就不能成立,金先生也不用担心财产被分割,可以继续偿还贷款。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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