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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妻刚送老伴走 继子来要保险金

2015-05-20  标签:后妻 继子 保险金  来源:延边新闻网  作者:李英
    老人去世后,留下了12万元的保险金,后老伴和老人的两个儿子就如何分配这笔保险金闹了一场家庭纷争。5月13日,经延吉市司法局新兴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调解,保险金最终分成3份,人人有份。

    崔某的前妻去世早,两个儿子也已成家,两个儿子为老人请了朴女士当保姆。朴女士和崔某相处一段时间后感情非常融洽,半年后就登记结婚了。

    崔某年轻时为自己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赔偿金是12万元,当时合同中的受益人是前妻。后来,崔某认为两个儿子很少回家照顾他,而身边的朴女士对自己照顾得细致入微,就把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改成了朴女士。

    崔某和朴女士在一起生活了7年,今年,崔某因脑溢血突发去世。崔某的两个儿子在处理父亲的后事时发现,崔某的保险赔偿金12万元被朴女士从保险公司领走。两人立即找到朴女士理论,要求朴女士把12万元保险金作为父亲留下的遗产重新进行分割,朴女士不同意。之后,朴女士找到延吉市司法局新兴司法所,请求调解此事。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到保险公司详细了解情况后来到朴女士家现场调解。工作人员向三人讲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直接由受益人取得,而不能作为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在崔某与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朴女士获得保险金是合法的。两个儿子虽然表示认同,但坚决不同意由朴女士一人独得这份保险金。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三方达成一致意见:朴女士分得8万元,崔某的两个儿子每人分得2万元,这场因保险金引起的家庭矛盾得到化解。  

【本网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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