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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产权变更 旧住户不走新房主依法维权

2015-05-15  标签:房主 住户 产权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5月15日讯(记者 季芳旭)近日,建工街道辖区居民徐某与许某发生激烈争吵,围观群众向延吉市司法局建工司法所求助,希望尽快帮二人化解纠纷。

    原来,徐某有一个弟弟,在国外做生意,他便住在弟弟家。几年前,徐某弟弟用此房产作为抵押,向他人借了一笔钱。在还款期满后,徐某的弟弟仍然没有还钱,对方便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将其抵押的房产进行了拍卖。

    2014年10月30日,许某依法买入该房产,于2015年3月16日办理房产证后要求徐某搬出该房屋。徐某表示自己的弟弟并没有向自己告知此事,而且一直没和弟弟联系上,拒绝搬出。双方因此事多次发生争吵,许某一气之下将房屋门锁换掉,并把钥匙拿走,导致双方矛盾升级。

    在认真听取了双方反映的事实情况,并查看了许某出示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确认许某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他有权要求徐某搬出。同时,向徐某讲解了《民法通则》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也劝说许某为徐某的实际情况考虑。

    通过耐心劝导和说服教育,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徐某于5月20日前搬出该房屋。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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