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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让我们对霸王条款说NO!

2015-03-23  标签:霸王 条款 商品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杨婷婷
    生活中,您是否被商家推出的打折、特价商品信息吸引而购买产品?购买后的商品又是否出现过质量瑕疵?而您是否在商家说过“促销商品,售出概不退换”之后对此放弃?延吉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商家在出售特价、降价等商品时,未向消费者说明商品存在瑕疵,商家应依法承担“三包”责任。

    2014年10月2日,延吉市民姜女士在逛街时,看见某品牌皮包部分商品正以特价、打折的方式进行促销,于是姜女士便进店进行挑选。经过反复对比,姜女士最终挑选了一款原价289元,打折后仅为202元的一款女士皮包。打折后的皮包相比原价便宜了87元,姜女士觉得挺合适,没想太多就把皮包买了下来。随后几天里,姜女士正常使用该皮包,然而,她在使用过程中却发现,皮包两侧的皮面竟渐渐开裂且一日比一日明显,姜女士这才意识到该包可能存在质量问题。

    10月31日,在使用不到一个月后,姜女士来到该品牌皮包店,希望商家能给她退换货,然而商家却以姜女士购买的是特价产品为由拒绝退换货,并称只能为其修理。为了减少损失,姜女士同意商家对皮包进行维修,但是,维修后的皮包仍无法恢复原状,已经影响了皮包的正常使用。在与商家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姜女士来到延吉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延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许真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商家送达了调解通知单。许真表示,特价、打折商品与处理的商品存在本质区别。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出售者必须对自己出售的商品承担质量担保责任。如果商家在出售特价、降价、减价、打折商品时,未向消费者说明商品存在瑕疵,那么商家应该依法承担“三包”责任。如果商家售出商品发生质量问题,商家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维修、更换或者退货义务,而消费者也有权要求经营者对有质量问题商品给予维修、更换或者退货。

    经市消协调解,该品牌皮包店同意将姜女士的女包返厂维修,姜女士表示同意。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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