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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易主租金上涨一倍 老租户不认新房主

2015-03-19  标签:租户 房主 租金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刘鑫
    延吉新闻网3月19日讯(记者 刘鑫)房屋易主,租金上涨,房主和租户之间的矛盾总会引起难以解决的纠纷。近日,延吉市新兴街道民盛社区就碰到这么一场纠纷,直到社区调委会出面调和,才让矛盾得以化解。

    位于新兴街康庄委3组的两个经营美发厅的门市房原产权属于某公司的,2013年9月转让给了市民金先生。金先生在取得产权证后,马上联系了两名美发经营业主,并告知该房屋已归自己所有。可是,2014年9月在两位业主与原房屋所属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后,金先生前去收取租金时,两名业主却都不认可新房主,拒交租金。经多次交涉无果后,金先生想到了社区调委会,希望通过社区调委会的帮助解决这个让他头疼的难题。

    为此,社区调委会工作人员先与两个门市房的原产权所属公司取得联系,在确认金先生的产权证依法有效后,前往两个门市房了解情况。其中一家美发经营业主的韩大姐得知社区工作人员的来意后,反映颇为激动,她说,自己已经连续租用该门市近十年,年租金7200元,另一名业主张先生也租用了近5年,租金相同。可是现在新房主金先生要将年租金涨到15000元,并让他们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否则需要马上搬走的要求,让他们难以接受。

    韩大姐说:“他涨租金我们不租也行,可是屋里的塑钢窗、暖气片都是我们自己安装的,2014年冬季的暖气费也已经缴了,现在让我们搬走,这些不都白投入了嘛!”因此韩大姐与张先生为了和金先生怄气,既不搬离也拒绝缴纳租金。

    社区调委会在了解完事情真相后,本着公平、公正、让双方满意的服务宗旨展开调解。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两名经营业主以房主提出的标准按月缴纳租金,直至2015年4月采暖期结束后,与房主解除租赁合同腾出房屋。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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