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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追债误扣他人货物 司法调解帮其追回欠款

2015-03-10  标签:追债 债主 欠款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3月10日讯(记者 季芳旭)近日,延吉市民刘某的建筑材料被朝阳川镇太兴村某商店的店主郎某扣押,刘某索要未果与其发生争吵,在延吉市司法局朝阳川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事情得以解决。

    原来,2014年春天,宋某承包了在太兴村的一个工程,其手下两个工人在郎某的商店赊了2300元的账,并一直没有还,之后二人就离开了太兴村。于是,郎某找到宋某,向他讲述了此事,宋某对郎某说,两个工人欠的钱他会代还,但是半年过去了,欠款却迟迟没有交给郎某。

    2014年10月,刘某也在太兴村承包了工程,把自己的建筑材料放在了郎某的商店里,并告知郎某过几日将建筑材料拉走,可是当刘某来拿材料的时候,郎某却不让其拉走。这使刘某大为恼火,二人在商店内争吵起来。刘某见事不妙,便立即报了警,派出所又把此事移交给了司法所。

    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调查得知,原来,郎某以为刘某与宋某是同一工程队,急于让对方还款,才扣押了刘某的建筑材料。司法所工作人员屡清了事情之中的债务纠纷关系,并向郎某进行说明:宋某与刘某隶属于两个工程队,宋某与郎某的债务关系与刘某无关,郎某没有权利扣押刘某的建筑材料。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协调下,郎某最终同意让刘某拉走建筑材料。之后,工作人员联系到了目前在延吉工作的宋某,并要求其立刻返还郎某的2300元。

    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督促下,宋某于当日把2300元钱送到了郎某手中,持续了半年的纠纷调解成功。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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