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节目
微视频
融媒直播
融媒大喇叭
高新技术产业区
空港经济开发区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摄影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外媒报导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机关党建 活力河南 关工委 向阳幼儿园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 正文

男子寄卖行抵押“工资卡” 诈骗2万元

2014-08-20  标签:工资卡 男子  来源:延边新闻网  作者:陈志文
  延吉男子陈某冒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寄卖行抵押“工资卡”,诈骗2万元。8月15日,延吉警方将潜逃至北京的陈某押解回延吉。

  今年3月,陈某来到延吉市某寄卖行,向店主王先生表示,他是延吉市某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想用工资卡作抵押,借2万元钱。

  “他带着工资卡和在职证明,在职证明上还盖着单位的公章。我以为是真的,就借给他2万元钱。”王先生说,陈某将工资卡抵押给他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8月初,他到银行核实才知道,陈某给他的工资卡是假的。

  延吉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到陈某“就职”的单位核实情况。原来,陈某并不是该单位的职工,其提供的在职证明是伪造的。通过侦查,民警还发现,陈某曾多次通过这种方式实施诈骗。

  8月初,陈某在北京某网吧上网时,被北京警方抓获。8月15日,公园派出所民警将陈某押解回延吉。在大量证据面前,陈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寄卖行业主,为客户办理无抵押贷款时,一定要反复核实对方身份,确认抵押物是否归其所有,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本网责编 付亚男】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