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节目
微视频
融媒直播
融媒大喇叭
高新技术产业区
空港经济开发区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摄影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外媒报导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机关党建 活力河南 关工委 向阳幼儿园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 正文

漏水惹烦恼 司法化纠纷

2014-07-24  标签:纠纷 司法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7月24日讯(记者 季芳旭)近日,延吉市司法局北山司法所调解了一起因房屋内发生自来水管道爆裂,房主与出租户在赔偿事宜上引起的纠纷。

  2013年7月25日,来延吉打工的孙某与延吉市的房主刘大娘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出于对孙某的同情,刘大娘当时没有收孙某的押金,只是仔细的向对方交代一定要看管好屋内的水、电,避免发生意外。

  今年七月初,孙某外地的朋友为其介绍了一份工作,让他尽快去看看,孙某便匆忙收拾了行囊,离开延吉。因为走的急,孙某也没有与刘大娘打招呼。孙某觉得房子还没到期,万一外地联系的活不妥当可以再回来。

  7月10日,出租屋内自来水管道发生爆裂,水流了一夜。事后,刘大娘接到邻居的电话,急忙赶到出租屋一看,屋内的水达半米之深,地板被泡得面目全非,楼下邻居家的棚顶也开始渗水。刘大娘随即电话联系了孙某,要求他尽快回来商议赔偿事宜。

  几天后,孙某回到延吉,刘大娘认为事情因孙某而起,她要求孙某为其重新铺地板,维修好邻居的棚顶。而孙某则认为,当初租住这个房子的时候并不是装修一新的,现在让他重新铺地板,心里不平衡,况且屋内漏水也不是他忘记关闭开关或水阀门所致,而是因为管道老化发生的,责任不应该全部由自己承担。于是,各执一词的二人来到北山司法所寻求帮助。

  为了做到调解有理有据,工作人员向律师咨询了此事的责任划分,律师给出的建议是,由于租赁期间未到,孙某对房屋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屋内漏水确属孙某没有监管到位,理应赔偿。鉴于该房屋管道爆裂确属非认为破坏和管理不善,为了合理解决这起纠纷,工作人员分别作了两个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同意,地板按折旧价,由孙某支付刘大娘1000元赔偿金。邻居的棚顶,则由孙某买材料负责维修。



【责编  王春荣】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