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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引争端 及时调解化纠纷

2014-04-15  标签:时调 争端 纠纷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4月15日讯(实习记者 季芳旭)近日,延吉市司法局进学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非婚同居引起的财物纠纷。

  2011年1月中旬,家住延吉市进学街道文化社区居民王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李先生。通过接触,双方逐渐产生了感情,王女士与丈夫早年离婚,李先生离异、从小父母双亡,由于双方都想拥有一个新家,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李先生主动上门与王女士在一起共同生活。

  王女士和李先生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随着彼此了解地加深,逐渐在生活中产生了一些分歧。双方争吵几次后,李先生提出了分手。但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期间,王女士为李先生买了一辆摩托车供其日常使用。买摩托车的费用是王女士用二人的共同收入支付的,王女士要求李先生赔偿她3000元。李先生不答应,王女士不得已把摩托车送到派出所,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进学司法所在掌握详细情况后,打电话联系到李先生,约他到司法所来协商解决这件事情。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调解中对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近1个小时地说服和劝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先生一次性付给王女士1000元,王女士把摩托车继续给李先生使用。最后,进学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现场为双方制作了调解协议书,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后,李先生当场给了王女士1000元,这起因非婚同居引发的纠纷化解。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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