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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感冒手术治疗引发鼻炎 半年医患纠纷终化解

2014-04-04  标签:鼻炎 纠纷 半年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4月4日讯(实习记者 季芳旭)普通感冒到医院进行微创手术治疗,没想到竟引发鼻炎,延吉市民孙女士辗转全国各大三甲医院仍未治愈。近日,延吉市进学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半年之久,由微创手术引起的医患纠纷。

  2013年9月初的一天,延吉市的孙女士在与朋友逛街时无意间看到了一则医疗广告,广告宣称该医院耳鼻喉科用微创手术治疗感冒,无痛,疗效好。当时孙女士正被感冒所困扰,看到这则广告后当即决定前去试试。

  孙女士来到该医院咨询,主治医生朴某建议她做鼻部微创手术,以便一次性将感冒彻底根治,并对术后的效果做了一些说明,孙女士听从了医生的建议。3天后,孙女士到该医院做了微创手术,术后感觉良好,好像效果还不错。但是好景不长,第二天孙女士便开始出现了一系列的不良反应,鼻子发干、发胀而且疼痛难忍,直接导致孙女士晚上彻夜难眠,身心备受煎熬。无奈之下孙女士来到医院,将手术后有关情况告诉了医院,并要求医院给予后续治疗,院方表示愿意支付现金给予后续治疗。

  在随后的3个月,孙女士相继去了长春、沈阳、北京等多家国家三甲医院医治,仍然不见有好转,并经多家医院诊断一致定性为术后鼻炎。孙女士从北京回来后又尝试中药治疗,但收效甚微,鼻子依然很干、很痛、很胀。为此,孙某再次来到医院向院方提出一次性赔偿医疗费用的想法,想一次性解决问题。院方也同意一次性对孙女士进行补偿,但是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存在严重分歧,并且很难达成一致,赔偿问题就此陷入僵局。

  2014年3月24日,孙女士找到了延吉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想通过调委会帮助解决此事。孙女士表示,她希望院方赔偿她半年多来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合计9万元。同时表达了自己因为没有钱做医疗事故鉴定,走法律程序能否胜诉自己也没有把握,在承担诉讼费用外还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并且到法院打官司自己又不太懂法等诸多的思想顾虑,对自己的维权之路非常悲观,说到痛心之处留下了心酸的泪水,希望调委会能够帮助他维权。调委会工作人员一边做孙女士的思想工作安抚好孙女士的情绪,另一方面认真地了解了孙女士和该医院发生纠纷的前后情况,并核实了孙女士所陈述的一些事实。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根据孙女士提供的证明材料,主动上门和院方进行了沟通,对院方说明了患者孙女士术后鼻子发干、发胀且疼痛难忍的事实,与院方对此项手术疗效的宣传严重不符,要求院方就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否则院方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指出院方关于术后可能出现鼻子发干、发胀的后果未履行术前告知义务,存在一定的医疗过错,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应该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院方对调委会工作人员提出的各项事实拿不出证据加以说明和反驳,反映出该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宣传行为夸大疗效的事实。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医患调委会推导出该医院在为孙女士的诊治过程中确实存在医疗侵权行为和医疗合同违约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释法说理,换位思考,数次和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沟通,深入细致的做医患双方思想工作。

  最终,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协议,孙女士不再坚持9万元的赔偿金额,院方也同意一次性拿出3万元赔偿金补偿给孙女士。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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