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7枚麝香赴延吉 挨罚又获刑
黑龙江男子王某非法运输7枚麝香被高速执勤民警查获。近日,王某因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延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2月22日,50岁的王某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农贸市场转悠,想买些土特产品带给延吉的朋友。一名男子拦住他,问他要不要麝香。对麝香功效略懂一二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留给该男子,请该男子在有货的时候通知他。当天下午,该男子给王某打来电话称,自己手里有7枚麝香,并与王某约定在步行街附近的一间旅店交货。见面后,王某以2000元1枚的价钱买下7枚麝香,当场交给该男子1.4万元。
次日10时许,与朋友开车赶往延吉的王某在珲乌高速延吉北出口因携带麝香被执勤民警抓获。
2012年2月22日,50岁的王某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农贸市场转悠,想买些土特产品带给延吉的朋友。一名男子拦住他,问他要不要麝香。对麝香功效略懂一二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留给该男子,请该男子在有货的时候通知他。当天下午,该男子给王某打来电话称,自己手里有7枚麝香,并与王某约定在步行街附近的一间旅店交货。见面后,王某以2000元1枚的价钱买下7枚麝香,当场交给该男子1.4万元。
次日10时许,与朋友开车赶往延吉的王某在珲乌高速延吉北出口因携带麝香被执勤民警抓获。
【本网责编 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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