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中小学生寒假放假时间公布
记者从州教育局了解到,我州中小学生2013—2014寒假放假时间已于近日公布,其中,普通高中为2014年1月6日至2月16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2014年1月1日至2月16日。
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快乐充实、健康安全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州教育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全州中小学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就期末及寒假工作提出要求:各县(市)教育局及各州直属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学校在放假前,要组织全体师生开展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防寒防冻、燃放烟花爆竹、滑冰溺水、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为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学科拓展和丰富多彩的读书、文艺、体育、科普等活动。认真开展好学生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街道、社区体验生活,开展社会调查、慰问等,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假期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措施,真正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和制止违规补课的各项要求,确保师生充分休息。各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提前开学,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要严肃处理。
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快乐充实、健康安全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州教育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全州中小学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就期末及寒假工作提出要求:各县(市)教育局及各州直属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学校在放假前,要组织全体师生开展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防寒防冻、燃放烟花爆竹、滑冰溺水、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为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学科拓展和丰富多彩的读书、文艺、体育、科普等活动。认真开展好学生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街道、社区体验生活,开展社会调查、慰问等,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假期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措施,真正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和制止违规补课的各项要求,确保师生充分休息。各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提前开学,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要严肃处理。
【本网责编 魏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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