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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驾驶撞人逃逸 肇事男子被拘10天

2013-10-28  标签:驾驶 撞人 逃逸  来源:延边新闻网  作者:徐蓉
    10月19日,19岁男子王某驾驶他人的白色宝马轿车,将骑轻便两轮摩托车的崔某撞倒在地,随后驾车离开。次日,交警通过排查找到了肇事车辆。10月23日,王某跟随该宝马车主人到交警大队自首。

    10月19日早晨,延吉市民崔某骑着摩托车去钓鱼,在滨河路由东向西行驶,没想到此时前方一辆白色宝马轿车由东向北右转驶入公新街,摩托车正好与白色宝马相撞。63岁的崔某当即倒地并受了伤,而白色宝马却直接离开了现场。有市民看到后,帮忙报了警。

    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并展开调查。交警从滨河路的监控录像中确定了肇事车辆的车型为宝马525L,但肇事车辆没有悬挂牌照。随后,20多名事故中队的交警放弃了休息,上路对延吉市登记该型号车型的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延吉市登记的该车型的车辆均有牌照。

    交警仔细辨认监控录像,发现该车从公新街拐至梨花路,然后向西一直行驶。随后,交警就在此区域进行摸排。10月20日6时40分,交警在公园路某练歌厅楼下发现了肇事车辆,并将车扣下,通知车主。

    10月23日,迫于压力,肇事男子王某向交警部门主动自首。据王某交代,车主是他的老板,因出差将车钥匙交给他。事发前一天,王某答应朋友,借用此车作为婚车。事发当天,王某开车去梨花路接朋友,不料在此期间,撞伤了崔某,而后离开。当晚,他发现车后方被刮坏,便让朋友帮忙补漆,于是将车停在了练歌厅楼下。

    王某自首后主动交代事发经过,并积极要求给予伤者崔某赔偿。交警部门念其初犯,态度积极,对其进行行政罚款2000元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本网责编  魏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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